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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徕卡、哈苏、禄来等西欧产的相机,以及日本产尼康F系列和S系列,这肯定是老式照相机。因为它们即使是普通版的,根据品相不同也要价值几千到一两万不等,如果是特别版可能会比较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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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楚墓出土的遣策所记各类器物名称中,有许多对丝织品和衣物服饰的描述。本文以楚简遣策记载为依据,结合古文献学考释成果,并与楚墓中发现的纺织品文物相印证,以期探讨辨识战国时期绢、锦、绣等织绣品种和紫、丹等染色字词及其具体用途。玉石覆面是玉敛葬的重要形式之一,本文在型式分析的基础上,对玉石覆面的分期和各期特征、定名与功用、产生与消亡的原因等问题作了深入探讨。认为,玉覆面出现于西周中期,西汉前期以后消亡。形制上经历了从简单到复杂的变化,西汉前期之后,逐渐演变成较为简单的窍塞和更复杂的玉衣这两种形式。玉石覆 有殓尸、防止 腐烂、引导灵魂升天和体现身份等级的功用,一般只有 才能使用。本文介绍了在文化遗产保护内涵和外延越来越丰富的背景下,的文化遗产保护由物质遗产转向物质与非物质并重,作为二者之间的者、非物质的传承者、遗产地精神建构者的"人"愈发凸显着其重要作用和地位;文中通过对具体保护案例的分析,探讨基于价值观发展而带来的认知变化,指出"人"在其中具有的重要价值,以期在今后的保护实践中,将其纳入更完善的体系进行评价。本文通过对河南郾城彼岸寺经幢人首鸟身乐器雕刻的形制、属性、来源等层面的考察与研究,结合中原地区中古时期的乐器组合形态和佛教文化中的音声供养的信仰观念对其进行了综合分析和探讨。本文基于对淅川古民居的调查与研究,从地域、空间布局、构造、艺术等不同角度揭示了其在南北方建筑文化的影响下,并在特定环境中形成的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文化内涵。周原遗址是西周的都城周。周原凤雏甲组基址是都城内的宗庙。根据"左祖右社"原则,甲组基址右边与甲组基址有墙隔的乙组基址应是社宫。新发现的位于甲组和乙组基址南4米的凤雏三号基址,周原凤雏甲骨文称"天位",金文称"天室",后世称为"圜丘",主要功能是祭天。"圜",回也;"四方高,下"谓之"丘"。凤雏三号基址正像四方夯土台基高,庭院低下的"回"字形基址。庭院中长方形的铺石遗迹是祭天的坛位。铺石北侧的大型长方体灰色砂岩立石,残高1.89米,大部分和底座埋在地下,象征"地"。残存的顶部平坦,顶上再加一块黑灰色岩石,应是表示山巅之"巅"的象形,巅借为天。立石应是天与地连通的象征物。立石与铺石组成祭天、祭地的"天位"。庭院中心的1余处踩踏面,是周王西向面对铺石、立石的"天位"标志物祭天时所站立的位置。祭天的主要仪式是烟祀,即置牲"玉帛""珪宝"于积柴上而烧之。庭院中若干处烧红的硬面是烟祀的遗迹。出土遗物中的玉器、绿松石片、海贝、漆器、金箔等珍宝之物即祭天时所用的"玉帛""珪宝"。出土的原始瓷和陶器即祭天所用的"陶匏"。凤雏三号基址以南出土的车部件镶嵌绿松石的马车,应是天子祭天所乘的"玉路"。新石器时代我国辽河流域、黄河流域与长江流域三个地区的玉器,在材质、造型和纹饰方面表现出强烈的区域性特征:辽河流域的玉器多采用岫岩玉为原料,长江流域的玉器则多用透闪石—阳起石制成,而黄河流域多见绿松石制成的器物;辽河流域的玉器纹饰简单风格朴实,长江流域的玉器器形和纹饰都很特别,黄河流域则多生产工具且光素无纹。此外,玉器反映了新石器时代中晚期辽河流域内渔猎经济和宗教在社会中居于主导地位,长江流域中下游地区则可能进入了王权、权和神权一体化的方国阶段,而世俗 的独大在黄河流域普遍存在。世俗 在这一地区社会政治生活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建筑意包括建筑的艺术形式和艺术内涵。嘉应观作为式祭祀建筑,集宫、庙、衙为一体,其整体布局规整中富于变化,单体建筑风格多样,既体现了建筑的形式之美,又蕴涵了丰富的政治、文化、艺术等潜意识的元素。恤刑制度是指我国古代封建 在诉讼中给予老、幼、残、鳏、寡、孤、独等社会弱势群体特殊保护的法律制度。恤刑的对象主要是7岁以上的老人、未满1岁的未成年人、女、残疾人等。恤刑制度体现了的仁政思想,其内容主要包括定罪量刑、诉讼程序、刑罚执行等方面。我国已出土的《王杖十简》和《王杖诏书令》记载了汉律对于老年人、残疾人及其他社会弱势群体的特殊保护的法律规定和部分案例。